中国,有着一个源远流长的讲“气节”的传统。

气节,当然是值得尊重的品格,但这个品格有个特点,就是不愿意妥协,不接受妥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也正因为不妥协,所以自古以来,议和都是一件不得人心的事。所谓“城下之盟,春秋耻之”,中国人一向看不起被迫的和谈,认为这是屈辱和丧失气节的,即使面临生死危机,也应该以气节为先,不应该与敌人“议和”。

当然,这种道德标准通常都是要求别人的,正如认为妇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基本上都是男人。但这并不妨碍这种以气节为先,拒绝妥协,拒绝议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从“城下之盟,春秋耻之”的典故来看,这种不愿意妥协的精神由来已久。而最令这种精神深入人心的,大概是南宋初年的岳飞冤案。

南宋初年,经过了与金兵的长期战斗,宋军终于涌现了一批优秀的将领,也操练出足以与金兵争雄的骑兵,并且取得了一些军事上的胜利。

但在宋高宗和秦桧的主持之下,南宋放弃了恢复中原的“大好形势”,以莫须有的罪名冤杀了主张北伐的岳飞,与金国议和。

结果,虽然南宋延续了比北宋更长的岁月,但国人都坚持认为,如果不是秦桧卖国求荣,岳飞必定可以北伐成功,直捣黄龙的。自此以后,议和就成为了极其不得人心的做法。

而且在《说岳全传》、《杨家将》这些文艺作品的熏陶之下,百姓们都相信只要没有奸臣捣乱,堂堂中华天朝上国,是绝对不可能打不过外族蛮夷的。他们相信最简单的“唯物论”:汉族人比外族人多上百倍,一百个打一个,怎么都能打赢。至于这个论断符不符合真实情况,则不在他们思考范围之内。

如此一来,自宋朝以后,百姓也好官员也好,都主张对外强硬,反对任何和议,并且喜欢将议和的责任归结到签订和议的官员卖国求荣这个奇怪的原因之上。

在明朝末年,当时明朝朝廷面临着农民起义和满清入侵两条战线,安内和攘外,孰先孰后孰重孰轻,成为了当时议论最激烈的问题。

当时,两任的兵部尚书杨嗣昌和陈新甲,都主张与满清议和,集中精力先解决农民起义。事实上在没有清军侵扰的情况下,明朝官军曾经一度将农民军打得几乎覆灭。

但当时朝野上下对于议和极度反感,认为“堂堂天朝何至讲款”?坚决反对议和,令崇祯皇帝只能低调处理,让陈新甲暗中派使者与皇太极谈判。

谁知陈新甲做事不慎,将机密的和谈文件随手扔在书桌上,让家仆拿去给塘报官抄写发布,一下子搞得满城皆知,舆论一片哗然。在漫天的口水之中,崇祯皇帝只好撇清关系,不承认自己主张议和,并且将陈新甲杀掉灭口。

如此一来,和议不成,腹背受敌,明朝终于失去了最后一个自我挽救的机会,走向灭亡。

当时那些反对议和,认为议和有失颜面的大臣们,有些可能是真心爱国的,有些则是选择道德高地以自利的,我们也很难去确切辨别。但无论如何,他们这种只会高唱道德口号,不愿妥协的行为,最终却对国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政治,被称为“妥协的艺术”,是因为政治与战争不同,不一定是你死我活的,有可能是共存甚至双赢的。如果不论何时都抱持“不为瓦存”的态度,有时不但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反而对自己造成重大的损失。尤其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将“议和”认定为卖国,除了得到精神上的胜利之外,并无益处。

“平日袖手谈心性,临事一死报君王”,这种做人做事的方式,于国于民,何益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