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朗大队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中山南朗一印刷厂安全出口堆放货物,存在占用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南朗大队依法罚款该厂5000元。

检查中,面对检查组的提问,印刷厂负责人表示,由于现在正处于产销旺季,生产繁忙、货物较多,从而忽略了现场管理,造成货物堵塞安全出口。检查组立即对印刷厂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指出隐患存在的危险性,并立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清除消防隐患,保证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同时对其依法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消防安全的“生命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封闭安全出口。(通讯员 杨恩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