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有网友转发了一份要求家长和学生签名确认的广州市白云区某小学倡议书到网上,引发极大的争议。
图片清晰度不高,看不清的网友可看文字版,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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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小学在1996年评为广州市一级学校,2003年12月晋升为广东省一级学校。但很难想象该小学的倡议书所犯低级错误如此地多,同时所传递出的思想亦狭隘得令人可怕。
且让我们逐点分析一下:
第一,对中国语言文字发展历史的无知
倡议书一开始便指出我国语言文学源远流长,不像其他已经消失的古老文字,中国语言屹立千年。之后便以此立论,倡议老师学生应该继承与发扬传统,使用普通话,写规范简体字。
众所周知,中国语言文字确实历史悠久,但学校所提倡的普通话和简体字则是新中国成立后,为便于各地各族人民沟通和普及国民教育才制定和推行的语言文字标准。
稍微搜索一下资料便可知道,普通话的概念只能追溯到清末,真正全国推广不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后的事情了。(据百度百科:清朝1909年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在民国时期多次制定国语读音,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国家通用语言为普通话)
而简化字的历史更短,民国时期进行过失败的尝试,要真正推广实施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后的事情了。(据百度百科:1935年8月《第一批简体字表》公布,次年2月被收回。195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成立。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通过)
要说到源远流长,中华大地上有很多语言都比普通话更早诞生,例如吴语、客家话、闽南话等等。以粤语为例,起源可追溯到汉朝,到唐宋时期便已经定型,相比起普通话不仅历史更悠久,而且保留了更多的中国古汉语音韵和用词。
▲中国汉语方言区地图
而与埃及的圣书字、美索不达米亚的楔形文字并称为世界三大古老文字,准确来说是中国的甲骨文,而不是简体字。若如倡议所写的那样要继承和发扬祖国语言文字,维护文字尊严,是不是应该倡议学生学习使用甲骨文呢?
另外,在艺术、设计等领域,或与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人交流,使用繁体字亦是非常普遍之事,中央领导人亦大多使用繁体字进行书法题词,小学校难道也要去纠正之?另外,该学校如果有书法课,难道也要写简体字?那谈何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
▲“车”字在历代的演变
因此,倡议推广普通话和简化字,不是以实现普及教育和方便交流为目的,而却是以继承和发扬中国历史文化为理由,不仅仅只对现行教育政策的无知,同时也是对中国历史文化的无知。
第二,现行法律法规无规定家庭都要使用普通话
倡议书中除了提及师生要在学校内使用普通话,还在第五条中,倡议要“在家庭生活中使用普通话,使身边的亲友也能养成自觉讲普通话的习惯”。
但我们查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只规定,学校及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教学用语用字,学校与教育机构范围内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
附上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在家庭生活中都要使用普通话,不知道该小学制定这条倡议内容,是根据什么条文规定?又是凭什么干涉普通家庭使用什么语言进行日常交流?是不是小学领导自己额外加戏了?
第三,曲解政府推广普通话政策的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推广普通话,是为减少各地各族人民之间的沟通成本,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但有一点必须要明确——
推广普通话不是为了消灭地方语言
推广普通话不是为了消灭地方语言
推广普通话不是为了消灭地方语言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早在1958年,周恩来总理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举行关于《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会上指出:
我们推广普通话,是为的消除方言之间的隔阂,而不是禁止和消灭方言。推广普通话是不是要禁止或者消灭方言?自然不是的。方言是会长期存在的。方言不能用行政命令来禁止,也不能用人为的办法来消灭。
推广普通话,要区别老年和青年,要区别全国性活动和地方性活动,要区别今天和明天,不能一概而论。相反地,只会说普通话的人,也要学点各地方言,才能深入各个方言区的劳动群众。
(来源:《周恩来选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4条也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足见,推广普通话与传承地方语言两项工作是应该相互并存的,而非有你无我的矛盾状态。
中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各地方言文化交融荟萃,在当今社会,普通话与地方语言和谐并存才是文化多元化、社会包容的真实体现。
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应该明确引导学生既使用普通话,又可以使用地方语言,教他们用以开放包容的目光看待普通话与地方语言的关系,欣赏语言文化百花齐放之美,这才是真正的精神文明建设,而并非以一纸倡议书限定学生一定要在任何场合都使用某一种语言。
第四,扼杀地方语言文化的生存空间
地方语言不仅是沟通的工具,同时也象征着家乡身份的认同,更加是地方文化的载体。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以及城镇化的普及,在一二线城市,普通话的普及率已经非常高,但与之相对,由于人们不重视、方言教育的缺失,地方语言出现传承断层,许多年轻一辈已经开始听不懂家乡语言,甚至无法与老一辈人沟通。
2017年,曾有一组在中国各大城市关于熟练使用方言情况调查统计显示,在不同年龄段使用方言者的比例中,6-20岁能熟练使用方言的人数比例最低。
根据澎湃新闻社数据,在低于25岁的样本中,现在只有70%的上海青年人能熟练说上海话,武汉近70%的年轻人不会讲武汉话。
地方语言的能力之所以在青少年中的断崖式衰退,主要源于地方语言交流环境的缺乏。
家庭环境、日常生活本该是地方语言的最佳学习场所,但若小朋友及家长都履行中倡议书中内容,除学校外,在其余一切日常场景中也调动他人只使用普通话,这是在无形中扼杀地方语言的生存土壤,剥夺下一代学习和使用地方语言的权利。
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全国汉语方言学会会长刘丹青研究员2018年9月19日在湖南长沙召开的“首届世界语言资源保护大会”上提到:
历史留给我们保护方言的窗口时间可能并不很多,语文政策的主管部门,应当认清危机,抓紧时间,不要错失历史时机。
语言资源保护工作,使我们想到了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是写入宪法的基本国策,但是计划生育不等于一胎化。一胎化是特定时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当形势变化之后,政策调整也是当然之事,只是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可能动作过慢,将特定生育政策和基本国策几乎视为等同,对民间和学界的长期呼声重视不够,动作迟缓。当计生部门终于同意逐步放开双独二胎,单独二胎,以及全面放开二胎后,每一次放开带来的生育率上升都远远低于预期,政策滞后造成很多被动,以致一些学者已经在呼吁引起争议的不生育罚款了。
语文生活管理部门,也要注意汲取计生工作的经验教训,不要将特定时期很多限制方言的具体政策,等同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面对方言断崖式衰落甚至有消亡危险的关键时刻,应当果断进行一些治本的政策调整,重在保护方言的活态,而不是仅仅出台一些表面热闹对改善现状益处不大的措施。希望中国流传千年、千姿百态的方言资源,不要在我们这代人的眼皮底下,在我们的不作为中快速走向大面积消亡。
一些总结与感想
中华文化,不仅仅是简体字文化和普通话文化,而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各地各族语言文化的集合体。
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并实施《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其中提到的重点任务就包括了“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传承方言文化。”
显然中央对此是有非常清晰的认识的,推广通用语言文字和保护传承地方语言文化之间是并行的关系,并不相悖——推广普通话的意义在于人人识讲普通话,而不是人人只讲普通话。
但在地方基层却总有人以推广通用语言文字为名,限制甚至扼杀地方语言文化的生存空间。这不仅仅是对于政策法律的漠视,同时也是对语言文化的漠视,更是对公民权利的漠视。
2001年通过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中曾提及:
每个人都应当能够用其选择的语言,特别是用自己的母语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进行创作和传播自己的作品;每个人都有权接受充分尊重其文化特性的优质教育和培训;每个人都应当能够参加其选择的文化生活和从事自己所特有的文化活动。
所谓教育,不仅仅是将教学大纲的知识灌输给学生,让学生考试个高分,更重要的是将历史文化传递给下一代,并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我们期望,下发该类倡议的小学能够三思而行,多了解中华历史文化,认真学习领悟政策法规,勇于承认错误,为学生树立一个好榜样,同时亦采取更多积极措施,为传承地方语言文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各位网友,你们怎么看这次事件?欢迎在评论区跟我们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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