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算有趣,也颇有点沉重。

本来,广州话有一整套独特的亲属称谓,如阿爷(祖父)、阿嫲(祖母)、老窦(父亲)、姨仔(小姨)、家姐(亲姐姐)、细佬(弟弟)、孙(孙子)、塞(曾孙)、外父(岳父)、疏堂大佬(堂哥)……数百年不变,要让孩子们熟悉这些称谓以便在亲戚聚会中“识得叫人”,得花上不少时日为之“启蒙”。

但这套称谓的“完整性”自上世纪80年代始被打破了。1980年,我国推行了“城镇人口独生子女政策”,这项“基本国策”一推就是35年。在广州,独生子女们最直接的就是没有兄弟姐妹,他们的亲属概念中就没有“大佬”、“细佬”、“家姐”、“细妹”;而他们的后代则不知叔、伯、姑、舅、姨、疏堂、表(哥、弟、姐、妹)等等为何物;由此滚雪球般,如果“只生一个”的国策永远推行下去,那么一大批亲属称谓就必然走向消亡。

所幸(也是语言之幸),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及时觉察到我国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严重问题,及时在18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完善计划生育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决策(即“二孩政策”),彻底终结了35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及时制止了我国向“老龄化社会”下滑。客观上,也“拯救”了一大批走向消亡的广州话亲属称谓语汇。

下面盘点一下这些几乎要走向消亡的语汇:

一、平辈(与普通话同的如“姐夫”、“妹夫”等不列入)

大佬(大哥);二佬(二哥);家姐(姐姐,前可冠以“大”、“二”、“三”等排行,不过除非超生,以后罕有后面排行,下同);

家[ga5](“家姐”的省略语,可冠以排行);大姊(长姐);细佬(弟弟);细妹(妹妹);阿嫂(嫂子,可去“阿”冠以排行);细嫂、细婶(弟妇);老襟、孖襟(连襟,两姐妹的丈夫);婶母(妯娌,兄和弟之妻);老表(表亲);大伯(夫之兄);细叔、叔仔(小叔,夫之弟);姑奶、大姑(夫之姐);姑仔(夫之妹);大舅(妻之兄);舅仔(妻之弟);大姨(妻之姐);姨仔(妻之妹);大妗(大舅之妻);细妗(舅仔之妻);疏堂大佬、细佬、家姐、细妹(堂兄、弟、姐、妹;其配偶按兄弟姐妹配偶称谓前加“堂”字);禾杈髀兄弟(堂兄弟);姑表、姨表(分别为姑姑和舅、姨方面的同辈子女,一概称表哥、表姐、表弟、表妹,其配偶按兄弟姐妹配偶称谓前加“表”字)。

 

二、长辈(与普通话同的不列入)

阿伯(伯父,可去“阿”冠以排行);阿叔(叔父,可去“阿”冠以排行);伯娘(伯父妻,可冠以排行);阿婶(叔之妻,可去“阿”冠以排行);姑妈(父之姐,可冠以排行);姑姐(父之妹,可冠以排行);姑丈(姑妈或姑姐的丈夫,可冠以排行);舅父(母之兄弟,可冠以排行);妗母(舅之妻,可冠以排行);姨妈(母之姐,可冠以排行);阿姨(母之妹,可去“阿”冠以排行)。

上述若是“父系”一族,分别称谓为:疏堂(堂)伯;疏堂(堂)叔;疏堂(堂)伯娘;疏堂(堂)婶;表伯;表叔;表婶;表姑妈;表姑姐;表姑丈。若是“母系”一族,上述称谓分别为:表舅父;表妗母;表姨妈;表姨。

若是再长一辈,称谓为:伯公(爷之兄);叔公(爷之弟);伯婆(伯公之妻);叔婆(叔公之妻);姑婆(爷之妹);丈公(姑婆之夫);舅公(祖母之兄弟);妗婆(舅公之妻);姨婆(祖母之姐妹)。皆可冠以排行。这些称谓按父系或母系分别前加“堂”或“表”。

 

三、后辈(与普通话同的不列入)

侄仔、侄女(兄、弟的子女);堂侄、堂侄女(堂兄弟的子女);表侄、表侄女(表兄弟的子女);外甥、外甥女(妻之兄弟的子女);姨甥、姨甥女(妻之姐妹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妻之表兄弟的子女);表姨甥、表姨甥女(妻之表姐妹的子女)。

再下一辈大致上在上述基础上加一“孙”字,如“姨甥孙”、“表侄孙女”;从略。

肯定还有遗漏。让我们为下一代、两代、三代计,共同来“抢救”这些关乎礼貌语言的语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