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中国银行的”原油宝”事件,接着又有中信银行的”池子事件”。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著名的笑果文化公司跟旗下的艺人池子打官司,然后找银行把池子的银行流水账单给打了出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池子知道此事之后表示莫名惊诧,质疑中信银行作为商业银行,堂堂央企,如此视客户资料安全如无物,实在令人发指。
最后中信银行出来道了个歉,把锅甩给了负责的员工和行长,说我们本来有严格规定的,只是员工没遵守,我们也没办法,现在已经处分了员工,行长也撤职啦,下不为例下不为例!
对于这件事,公众最关心的当然是自己的信息安全。大客户说要看流水就看流水,说要查账单就查账单,我们这些小客户的信息安全怎么办?银行是只为大客户服务,不管小客户死活?
这单官司如果池子因为这个账单输了,中信银行是不是替他给钱?
不过信息安全这个事,我们大家都知道怎么一回事,我也不细说了,在这件事上,我倒觉得有另一个值得探讨的点——笑果文化的法务是干什么吃的?
作为法务,按理说应该具备相当的法律水平才是,可笑果文化的法务却堂而皇之地把不合法获得的证据寄给让对方看,似乎觉得理所当然,真不知道是水平问题,还是态度问题。
非法获得的证据不是证据,这难道不应该是常识吗?在整件事情里,我觉得这是比中信银行泄露客户信息更匪夷所思的一个点。
说起来,程序正义这个观念,在中国还真的不那么深入人心。
我记得小时候看《超人》电影,超人和光头卢瑟斗来斗去,斗到最后都是超人把卢瑟打败后抓住,扭送司法机构。我当时就觉得很纳闷,超人明明可以一拳就把卢瑟给打死了,干嘛这么麻烦整天跟他扯来扯去?
很多年以后,我才明白《超人》电影秉承的价值观,认为只有法律才能给一个人定罪,即使是坏人,也要经过司法程序才能对他施以惩罚,而不能诉诸私刑。
所以超人再怎么厉害,也不能一拳把坏人给了解了,尤其是这个坏人还是美国公民。
中国的传统观念里,好像一直没发展出”程序正义”这个东西。孟子不是说吗,”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也就是说,只要是为了义,就没必要讲究什么言必信行必果。
一直以来,中国人更讲究”实体正义”,把坏人消灭掉才是最重要的,超人这种自己给自己添麻烦的做法根本就是笨蛋。
在武侠书里的大侠们,就是”实体正义”的执行者。他们行侠仗义,遇到不平之事,遇到不良之人,没必要什么审判取证辩论,他们只相信自己的眼睛和判断,也勇于去执行自己的正义。
表面上看,这种正义也挺好的,不用纠结这么多啰哩啰嗦的手续,就能直接解决问题。
问题是,大侠们总是对的吗?在金庸的《鹿鼎记》里,就有一个反面例子——归辛树夫妇听信了吴三桂的蛊惑,错杀了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吴六奇。显然,大侠们也会杀错好人。
而且,程序正义最大的目的不是避免冤案,而是避免权力的滥用。像超人、归辛树夫妇这样具有超强战斗力的人,他们一旦没有限制地随意行事,就会导致更大的破坏,而且谁也不能保证他们永远是正义的朋友,说不定他们哪天就变坏了呢?
正如大客户不一定就是对的,他们的要求如果不符合程序,就不能够答应,否则就损害了小客户的利益。
所以,程序正义虽然啰嗦,却是保护弱者最重要的一道保险。中信银行的员工如果遵守程序正义,就不会把客户的资料透露给大客户;笑果文化的法务如果理解程序正义,就不会把不合理得来的材料拿出来当证据用。
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程序正义的法治观念才会深入人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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