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之间的恶性竞争,互相抢客,压价抬价,勾心斗角,愈演愈烈,反映了广州的外贸市场,乱象丛生。1702年(康熙四十一年)前后,在四大官商之外,又出现了几个所谓的“皇商”,号称有皇太子做靠山,一般不知底细的商人,难免望而生畏。
在那个潮湿而温暖的春天,英国商人传得沸沸扬扬:“广州出现了一个新怪物,名叫皇商,他付给朝廷四万二千两银,获得对欧洲人贸易的独占权,没有一个中国人敢于干预他,除非他认为有价值,才准加入合伙。”这个消息,吓住了许多准备到广州的洋商。1704年(康熙四十三年)夏天,在澳门停靠了好几条英国船,对到底是去广州,还是留在澳门交易,犹豫不决。除了担心皇商外,还有另外一个消息,据说现任海关监督安泰对洋商很不友好,一艘英国商船在黄埔晾了五十多天,也没开始交易。
英商先派一名代表到广州,与安泰见面,试探他的态度。然后,黎安官到了澳门见英国大班,竭力劝英国人到广州。海关监督不久就要换人了,据说接任者对洋商态度颇友好。至于皇商,虽然确有其人,但在广州十分孤立。此人是盐贩子出身,曾因中饱盐税,被逐出省外,不久又卷土重来,自恃有皇室撑腰,企图独揽对外贸易。这个人其实既无货物,也无本钱,玩的是空手套白狼,海关也非常讨厌他。
黎安官安慰英商,不必害怕这个皇商,广州的各大行商已准备联合起来,争取海关监督的支持,共同对付此人。黎安官建议,如果还不放心,可以先丈量船只,然后进黄埔港,领取执照,做好各种准备工夫,等新监督上任后,再正式交易。英商听从了他的建议,七月下旬,肯特号、伊顿号和斯特雷特姆三条英国船,陆续从澳门驶入黄埔卸货,大班则到广州领取交易执照。
9月9日,三条船都卸完货了,两天后,在海关官员、通事陪同下,皇商到商馆开包验货。这人果然面目可厌,大摇大摆,东瞧西看,随便用手一指,说这箱货值多少钱,那箱货值多少钱,钉嘴铁舌,言出价定。然而,当英商把准备采购的清单给他时,他却要英商借钱给他备货。虽然以前当洋商委托行商采购某些商品,而行商资金不足时,也确有预付货款的先例,但这是基于过往交易的信用,英国人对这个皇商的底细,毫无了解,怎么肯贸贸然借钱呢?
按照常规,商人要把货物价值的4%,作为规礼送给监督本人。这种陋规,不列入官方的正式则例,属于孝敬海关监督的私贿。但势焰熏天的皇商,已公开扬言,他只缴纳正常关税,不会多给一个铜板的规银,完全视海关若无物。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卸任的安泰,心急火燎,因为一笔丰厚的规礼,眼看要见财化水,恨不得一巴掌把这个皇商拍到珠江里去。他要求黎安官、安官、喜官、平官、严浦秀等行商,撇开皇商,直接与英国人交易,三天之内,必须谈妥贸易条件。大家都不敢怠慢。
英国人把伊顿号上的欧洲货物,全卖给了黎安官一人。各行商也积极为英国船备货。黎安官叮嘱英商,暂时不要公开他们之间的交易,以免皇商从中捣乱。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皇商很快知道实情,勃然大怒,直奔肇庆,向两广总督郭世隆告状。坊间相传,皇商与郭世隆的儿子过从甚密,承诺把这笔生意的一半分给这位衙内,以换取他的支持。行商们慌了,为了自救,迅速串联起来,向总督反诉,指这个皇商专做无本生意,信用又差,是英夷不肯与之交易,并非我们排斥他。
双方都摊牌了。郭世隆命令广州知府朱国宁调查。这个皇商平日过于嚣张,省城里没有人喜欢他。知府领了宪谕,一丝不苟,派员上门彻查皇商的仓库,发现里面空空如也,什么货也没有,于是如实稟报总督。事实俱在,总督也很难替皇商说话了。10月14日,全体行商去海关见安泰,希望他亲自向制台大人陈情,否则,大家做不成生意,不仅商人吃亏,监督本人的利益也会受损。这正是安泰最着急的事。
10月18日,安泰到肇庆与两广总督郭世隆见面。行商们忐忑不安地等着他的回音。两天后安泰回来告诉大家,制台大人已同意把生意交回给行商去做,但希望大家凑点钱给这位皇商,作为补偿损失。大家都松了口气,就当破财挡灾,赶紧凑了五千两银子,把他打发了事。没过多久,昙花一现的皇商,便从广州消失了。
成功赶走了皇商,行商们愈发觉得,联合起来是有用的。
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厦门发生了英船安妮号事件。起因是厦门的行商,拖欠英商两千多两银的货款,赖账不还,官府包庇行商,把安妮号逐出港口。英国人一气之下,把一条开往巴达维亚的中国货船扣下为质,逼中方还钱。厦门水师也不示弱,出动了几十艘兵船,还带着一些载满燃料的小船,摆出围攻安妮号的架势。英国人大惊,匆匆斩断缆绳,逃出大海。这一事件,促使英国东印度公司下令他们的商船,改往广州进行交易。
茶行会馆
英国商船马尔巴勒号、苏姗娜号、长桁号,都在安妮号事件的翌年夏天,抵达澳门。但因为发生了厦门事件,他们没摸清广州官府的态度,全都寄碇氹仔,观望风色。这引起了葡萄牙人的不满,他们视澳门为禁脔,不欢迎信奉新教的英国人到来。他们宣称,如果英国人一意孤行,誓必报复。
英商面临前狼后虎的局面。东印度公司命令三艘船的大班,放弃一切内部争执,组成一个管理委员会,协同进退,共克艰难。公司要求他们在广州“必须贡献出最大努力,增进我们三艘船的共同利益”。管理委员会成立后,马上写信给广州的行商,了解情况。
当时广州行商以林官与安官,实力最厚,控制了大部分与欧洲的贸易,英国人请他们到氹仔会晤。但安官没答应,只是复信说,广州与安妮号事件无关,有司欢迎英国商船,他们可以放心把船开到虎门。英国人仍然举棋不定,马尔巴勒号第一大班芬威克(Fenwick)独自乘小艇到广州,拜访林官、安官,当面盘察。
两位商人都客气地摆出生果茶品相待,称广州不是厦门,制台大人已保证英商在广州的安全,在广州交易,万无一失。海关监督哈尔金也表示无任欢迎,并授予英商前所未有的特权:一、英商大班可以随时与海关监督相见,无需等候;二、英馆前张贴许可自由交易的布告,不得骚扰;三、英船可以随意任免通事、买办及其他类似的仆役;四、英商大班和船长以悬挂旗帜为号,进入海关时不得阻拦;五、英船可储存海军军需品,不得加以任何课税;六、海关不得延误英船需要的出口关单。
在得到种种保证后,英国人终于下决心到广州。7月31日,马尔巴勒号、苏姗娜号在引水人的带领下,小心翼翼,驶入黄埔港;8月8日,长桁号也入港了。在习习凉风中,所有船只的上帆、纵帆和三角帆,都已落下。海关人员开始登船丈量。
丈量船只也大有讲究,从船头最前的一点,量到船尾最后一点,是一种量法;从前桅量到后桅,也是一种量法。两者尺寸大不相同,交的钱也大不相同。按哪种方法量,端的看洋商是否“识趣”,若肯纳些钱物,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丈量完成以后,周围的洋船鸣放礼炮,船员们爬到桅杆高处,向海关人员挥手欢呼,表达敬意。这时,海关的船只上,也会敲响大锣,作为回礼。震耳欲聋的炮声和锣声,在天空久久回荡,仿佛告诉人们,交易正式开始。
洋商在广州并没有自己的商馆,他们是租用本地行商的商馆和仓库。汉密尔顿船长写道:“到广州后,粤海关将我和我的下属以及货物安置在一间行馆中,这间行馆属于他手下的一名商人。里面只有法国人,他们后来也租用了一间商馆并可以随意拜访我。”(汉密尔顿《新东印度群岛旅行记》)
这种情况,至少到康熙朝的最后一年,也没有改变。1721年(康熙六十年)到达广州的英国船长乔治·夏沃克(George Shelvocke)记述:“英国商人在广州没有固定的商馆,只被允许在江边租赁大商馆或者商行,商馆带有货仓,方便洋商们将货物寄存于此,直到离开。”(夏沃克《经南大洋航路环游世界》)这些商馆与仓库,大部分集中在西城墙外的江浒地区,也就是怀远驿的南面。商船在黄埔泊岸,完成各项手续后,便用小型驳船(洋人称为“官印船”)把货运到城西的商馆区贮存,等候交易。
英商与林官、安官见面洽谈。这个过程令英商甚感不快,因为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这两人包揽了与这三艘英船的全部交易。当初英商拒绝让皇商垄断,现在也不愿意让林官与安官垄断。但这两人实力最大,背后的靠山,似乎很牢固,其他行商都不敢与之作对。因此,英国人私下尽管骂骂咧咧,发泄着对林官与安官的不满,但还是不得不依靠他们,与其他行商,只能在暗中进行少量的交易。
这三艘船上的货物,无非是些铅、毛织品和琥珀之类的商品,总价值不过一万五千两,而它们走的时候,装满了茶叶、瓷器、白铜、糖、明矾、樟脑、水银等。长桁号比较小,采购的茶叶多得装不下,要委托苏姗娜号帮它运一部分。三船购货的总价值达到五万四千两。为了避免在归途遇上海盗,造成额外损失,英国人把剩余的钱,留在广州作投资,或委托行商替他们放贷收息。这成了后来很多洋商仿效的做法。在朝廷“厚往薄来”的政策主导下,巨大的贸易顺差,这时已开始形成了。
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又有几艘英国商船驶往广州,包括卡纳冯号、萨勒姆号、埃塞克斯号、桥水号等,还有一些奥斯坦德和法国的商船,停泊在黄埔港。奥斯坦德公司是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的,悬挂双头鹰旗,被广州人称为“双鹰国”。多年来,他们在市场上的竞争,异常激烈。东印度公司要求英商继续组织大班管理委员会,共同对付海关与行商,不惜一切代价,把其他国家尤其是奥斯坦德挤出市场。管理委员会觉得,应从打破林官与安官对价格的垄断入手,才可能扩大贸易。
7月,南风强盛,萨勒姆号、埃塞克斯号、桥水号先行到达,卡纳冯号因为在英吉利海峡遇上风暴,延误了一个月,8月22日才到广州。船刚靠岸,就听到一个消息,林官在这一天去世了。英商忧喜参半,一方面不需要再花心思对付林官了,市场的阻力,无形消解了一半;但另一方面,只剩下安官一个寡头,也可能更难对付。
英商运来的货物不多,他们的主要任务是采购,尤其是茶叶,几乎有多少要多少。广州市场的茶叶,大部分是从福建运来的,主要品种有武夷茶、白毫茶和产自安徽的瓜片茶、松萝茶等。清人郭柏苍的《闽产录异》写道:“昔年闽茶运粤,粤之十三行,逐春收贮,次第出洋。以此诸番皆缺,茶价常贵。”等卡纳冯号来到时,上等茶叶已被抢光了,只能抢次一等的。行商们趁机抬高价格,以次充好,英商为了抢占市场,通通都要。几个月后,当卡纳冯号离开广州时,船舱被两千两百多箱和两百桶质量一般的茶叶,堆得满满的。
林官突然去世,人们忽然看到了一个重新洗牌的机会,不少商人摩拳擦掌,要尝鼎一脔。大行商们认为,如果听任小商人大量涌入,恶性竞争,势必玉石俱焚。必须有一套机制,把那些浑水摸鱼、不具实力的小商家挡在门外;但同时也要避免再让一两个寡头把持市场。驱逐皇商成功的经验让他们觉得,联合起来的时机到了。于是,经过各家协商,决定结成同盟,共同管理市场,有钱齐齐赚。安官似乎没有反对结盟。
在林官去世四个月之后——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12月25日——还在广州的洋商们正在过圣诞节,广州十六家行商,举行了隆重的结盟仪式。他们在神灵面前,焚香礼拜,宰鸡啜血,立下了十三条行规。行规的英文文本,收录在“编年史”中,梁嘉彬把它重译成中文如下:
一、华夷商民,同属食毛践土,应一体仰戴皇仁,誓图报称。
二、为使公私利益界划清楚起见,爰立行规,共相遵守。
三、华夷商民一视同仁,倘夷商得买贱卖贵,则行商必致亏折,且恐发生鱼目混珠之弊,故各行商应与夷商相聚一堂,共同议价,其有单独行为者应受处罚。
四、他处或他省商人来省与夷商交易时,本行应与之协订货价,俾得卖价公道;有自行订定货价或暗中购入货物者罚。
五、货价即经协议妥帖之后,货物应力求道地,有以劣货欺瞒夷商者应受处罚。
六、为防止私贩起见,凡落货夷船时均须填册;有故意规避或手续不清者应受惩罚。
七、手工业品如扇、漆器、刺绣、图画之类,得由普通商家任意经营贩卖之。
八、瓷器有待特别鉴定者(按似指古瓷),任何人得自行贩卖,但卖者无论赢亏,均须以卖价百分之三十纳交本行。
九、绿茶净量应从实呈报,违者处罚。
十、自夷船卸货及缔订装货合同时,均须先期交款,以后须将余款交清,违者处罚。
十一、夷船欲专择某商交易时,该商得承受此船货物之一半,但其他一半须归本行同仁摊分之;有独揽全船货物者处罚。
十二、行商中对于公行负责最重及担任经费最大者,许其在外洋贸易占一全股,次者占半股,其余则占一股之四分之一。
十三、头等行,即占一全股者,凡五;二等者五;三等者六;新入公行者,应纳银一千两作为公共开支经费,并列入三等行内。
从行规看,主要是为了防止一家垄断或多家恶性竞争。大家关注的焦点,还是茶叶,对手工业品和瓷器等商品,管制并不很严。广州的大部分行商都入盟了,称为“公行”,没入盟的,只剩下四五家。梁嘉彬在研究著作中称赞:“自经此项盟约后,行商有一公平严密之组织,商人彼此间不至再互相排挤而使外人独享其利,亦不使行商肆行欺诈而使外人独受其害。此种公平迈进之精神,诚可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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