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岭南做官的北方人,最恐惧的东西,莫过于“瘴疠”,所以被贬岭南的韩愈,才会写下“好收吾骨瘴江边”这样悲哀的诗句。说起岭南,北方人便会联想起古书里所说的山瘴、海瘴、岚瘴、春瘴、炎瘴、青草瘴、黄茅瘴,总之离不开一个“瘴”字。《宋史》用“人间生地狱”,周去非的《岭外代答》用“大法场”、“小法场”等可怕的字眼,去形容岭南瘴疠杀人之多。这也不全是出于北方人的无知或误解,岭南确实有不少北方人闻所未闻的风土病。
不过,香山地近大海,形势开阔,风云流动,瘴气没有粤北山区严重,但风寒暑湿,地瘠咸卤,饮水冬季受咸潮影响,对邑人的健康,亦足以构成严重威胁。香山人对抗疾病的办法,无非是上山挖些山草药,或趁墟时买几把树仔头煲水饮,而妇女则习惯于求诸鬼神巫祝。比如家中的小孩,有噩梦、惊悸、哭闹不止、发烧抽搐等病症时,便认为是受到恶鬼惊吓,魂不附体,赶紧请一些道行高的神婆为之“喊惊”,把魂魄召回来。城厢内外,不时可以看见神婆的身影,在夜色中荡来荡去,拖长了声音喊着:“好转啰!好转啰!”听得人毛骨悚然。大年三十晚,很多村民都会请神婆“喊平安惊”,不管有没有人患病,都要叫喊一番,有病治病,没病预防。
在岭南,神婆是一个重要的职业。几乎每个地方都会有,而且总是均匀地分布在四乡八镇,各有各的活动范围,不会密集扎堆,也不会一个没有。当人们需要时,总有一个神婆在附近。但凡遇上年灾月厄、困惑疑难、吉凶难断,或思念死去的亲人,便请神婆问米、扶乩、算卦、占卜、批八字,直至把阴间的鬼魂召上来,附体言事。乡间神棍,凭一册《通元遗书》或《玄妙解经》,便自称知道过去未来事,通阴间阳世路,为人“指点迷津”。
嘉靖朝《香山县志》说:在香山,“三家之里,必有淫祠,岁时男衙女会,事必求祷;至于疾病,以求医服药为谬,以问香设鬼为灵”。《香山县乡土志》中,亦有类似记述:当地“俗尚祈禳,妇人入庙礼神,积习成风”。有一首竹枝词描写这种风气:“粤人好鬼信非常,拜庙求神日日忙。大树土堆与顽石,也教消受一枝香。”
乡民们虔奉“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的信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管是哪路神祇,上炷香,磕个头,总归是没有错的,拜神如神在,这叫“有拜错,冇放过”。某村的水井忽然冒出缕缕水蒸汽,人们赶紧插上三炷宝香,望尘而拜,以为井中有真龙潜伏;又或者早上出门,发现村口多了一块平日没有的怪石,便断定是夜里神仙从别处移来的,不拜上一拜,心里不踏实;又或者有棵大树被雷劈了一半,里面有个大蚁巢,便觉得是妖精的巢穴,这一年村里有什么无妄之灾,都是妖精作祟,赶快请喃呒佬来作法驱妖;又或者一场台风过后,居然有间茅寮没被刮走,也会惊动全村,认为是鬼神显灵了,男男女女,扶老携幼,朝夕焚香祷告。
每到元宵节夜晚,各村的妇人便纷纷钻进自家厕所,焚香燃烛,念念有词,有请屎坑三姑紫姑出场:“子胥不在,曹夫亦去,小姑可出。”屎坑三姑并非香山本土的神,全国各地都有,大文豪苏东坡便写过一篇《紫姑神记》,以紫姑的口吻称:“妾,寿阳人也,姓何氏,名媚,字丽卿,自幼知读书属文,为伶人妇。唐垂拱中,寿阳刺史害妾夫,纳妾为侍妾,而其妻妒悍甚,见杀于厕。”相传她正月十五死于厕所,但职非司厕,只是寄住在厕所,为妇人解答未来之事,教人如何趋吉避凶。“子胥”是她丈夫,“曹夫”就是那个害死她的大婆。妇人一定要告诉她子胥、曹夫都不在,她才肯降临。乡人都说,紫姑很容易请到,却不容易送走。一旦来了,就赖在厕所不走了,非得用很多供品拜祭,才肯离去,所以广东有句歇后语:“屎坑三姑——易请难送。”
在乡间有些庙甚至不知是供奉何神,连当地村民也说不上来,但初一、十五还是很虔诚地去上香。每个月都有不同的神诞。一年到头,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神诞。每逢神诞之日,乡间便要大肆庆祝,祈求神灵赶走恶鬼、消除灾难,保一方平安。乡民在村口、庙前,搭棚打醮,请喃呒佬来祭祷颂经。
打醮是一种盛行于乡间的酬神活动。每年当稻子收割完了,人们都会建醮酬神,规模大的,可以由整条村、甚至几条村联合举办“罗天大醮”,前来作法的不仅有道士,还有大批和尚、尼姑,依科演教,斋筵祷颂,巡游过社,铃铃镲镲、木鱼引磬、大锣大鼓,闹上七天七夜,一方面是求福禳灾,一方面是附荐孤魂冤鬼,超度本村或本户的冤死亡灵。规模小的,也可以小至一家一户,遇上男婚女聘、小孩满月、祝贺寿辰等喜事,或者家中有人生病,有人去世,富裕人家也会设一坛斋醮,供些香花灯水果,请来几位火居道士,诵经拜忏,祈求福寿康宁。这类小型斋醮,通常一昼夜便完事。
大部分时候,打醮都是乡间一项充满喜庆欢乐色彩的活动。人们每年为这些活动,毫不吝惜地投入极大的人力与物力,并乐此不疲。不然,乡间的生活,便太过单调了。这些活动,不仅为了娱神,更可以娱人。
香山有两座城隍庙。一座在铁城,一座在香山盐场。城隍原意是指城池,后来逐渐演变成地方的守护神。阳间有县尹管理,阴间则有城隍管理。从宋代开始,城隍列入了官方的祀典。南宋赵与时的《宾退录》描述:“宋时,城隍祠宇几遍天下,朝廷或赐庙额,或颁封爵。未命者,或袭邻郡之称,或承流俗所传,郡异而县不同。至于神之姓名,则又迁就附会,各指一人。”这种情形,在香山亦得到了印证。
石岐的城隍庙,按官史记载,始建于宋代绍兴年间,似乎在元代末年曾被毁坏了,明洪武元年(1368)重建庙址,在今孙文中路。明成化年间(1465—1487)又进行过一次大修葺,明嘉靖二十年(1541)又再重建。直到民国初年被政府拆毁前,进行过多次修葺与重建,是香山最大的神庙之一。
香山场的城隍庙,建于元大德四年(1300)。落成那天,山场内外,拖紫垂青,冠盖如市,官员率领着各乡的土绅,前往城隍庙祭祀。当天发生了一件奇事:崖口村的谭仲伯作为香山场盐官,也参加了祭祀。不料,他进了庙里,蓦然倒地,不省人事。左右慌忙上前察看,见他双目紧闭,鼻孔只有气出,没有气入,登时气绝。
大家议论纷纷,说这位谭大人早不死,晚不死,一进城隍庙就死,一定是被昊天玉皇上帝点名做城隍去了。乡民一传十,十传百,把一个原本荒诞不经的怪谈,传得真龙活现,从此这座城隍庙里的主神,就成了“谭城隍”。谭仲伯的遗体,安葬在山场后的石牛岭上,俗称“半塘坑”的地方。每年谭姓族人祭祖时,都是先祭城隍,再到后山祭谭仲伯的墓。
这是在崖口谭姓人中流传的故事,但山场村的人,却另有一个更有趣的“水鬼升城隍”版本。他们说,谭城隍原来只是一个姓谭的打渔佬,某次出海,遇到大风浪,船翻溺毙,成了水鬼。但这只水鬼心地善良,不仅不害人,还常常指引渔民去捕鱼。大家都很感激他。后来他的尸首浮上海面,人们捞起,打算安葬在后山,但经过城隍庙时,棺木忽然变得很沉重,几个仵作拼尽全力,半步也挪不动。人们慌忙进庙炷香跪拜,恳求神灵放行。棺木这才恢复正常,让人们把尸体抬了上山,入土为安。当晚,这只水鬼给人报梦,喜孜孜地说他已经升做城隍了。
在香山,另一位鼎鼎有名的神仙“牛仔王”,也是本地人。他的神像供奉在龙归寺。但这位牛仔王,生前并没有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事迹,相反,在雍陌一带的民间传说中,他是个好吃懒做、整天想着天降横财的顽童。“广东文化网”有一篇文章便写道:“牛仔王自幼依靠双亲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染上了好吃懒做的恶行。当他17岁那年,双亲都不幸病逝,留下了几亩地和一只老水牛给他。俗话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牛仔王很快就忘记了父母临终时要他勤恳种地、痛改前非的嘱咐,终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慢慢坐吃山空。”
石岐旧貌
奇怪的是,香山不少地名,都与牛仔王扯上关系。在民间故事里,这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放牛仔,没心思干活,整天想着做大王,他得到神仙指点,学会了移山之术,不用来造福民间,却在雍陌为自己兴建王宫。他用山来做城墙,把两座形似灯笼的小山移到海边,当作城门上的灯笼;又移来两座小山作守门大将军和战马。后来一场飓风,把他建的“王宫”,吹得七零八落,两盏“灯笼”被吹走了一座,“战马”的头也吹歪了。这就是灯笼洲、将军山和回头马的来历。
牛仔王见道术不灵,心下不快,拿自家的耕牛出气,死命虐打,逼得耕牛跳入大海逃命,游了很远才敢露出头来,这就是今天的牛头岛。耕牛在逃跑时撒的尿,便成了金斗湾河的九十九个湾。牛仔王迁怒于神仙,跑去把神仙居住的石室,凿穿两个大孔,两股仙气从孔中外泄,落到地上,便成了今天的雍陌温泉和茅湾冷泉。神仙见他胡作非为,勃然大怒,把他永远压在五指山下面。
不过,有意思的是,在潮居里一带,牛仔王的形象却大不一样,虽然还是个顽皮贪耍的牧童,却不失敦厚淳朴的秉性。有一年旱得河涌见底,担水上天都没雨落,王保山附近的稻田都快冒烟了,禾苗枯黄,乡民蹲在田头,人人愁眉苦脸。这时远远有人在唱:“哥哩哥仔两三罂,行到桥头等学生。学生来得晏,水浸田基冇路行。”大家一看,是牛仔王骑着水牛,从小路晃晃悠悠走来。人们纷纷埋怨:你系攞景掟系赠兴啊?田里滴水没有,还说什么水浸田基?
牛仔王不慌不忙跳下牛背,用赶牛的竹鞭,在稻田的四角各扎一个洞。然后跳上牛背,继续唱着歌,扬长而去。在他走后,四个洞一齐冒出清冽的泉水,干裂的稻田瞬间春水盈盈,禾苗回黄转绿。乡民便叫这块田做“水眼田”。
牛仔王其实还是孩子,十分贪耍,干活时经常分心,有一回与姐姐一起推磨时,忽然跑去追逐麻雀。姐姐忍不住用棍子敲了他脑门一下,肿起了一个大包,再也不能消退。潮居乡的人,便把头上肿起包子,一概都叫做“牛仔王瘤”。
牛仔王的姐姐嫁到了新会梅阁,牛仔王经常爬到松山村后的龙岩上,眺望梅阁方向,想念姐姐。久而久之,在龙岩上留下了两个“牛仔王脚印”,据说至今还在。后来,牛仔王在在龙岩上死了,他吃剩的半兜粽子被他养的白狗吃了,也跟着一起死去。乡人哄传,牛仔王已羽化成仙,赶牛竹鞭变成青龙,白狗变成白虎,追随他的左右,有人声称看见他在空中飞来飞去。从此人们便把龙岩叫做“登仙石”,在山上修筑了龙归寺,供奉这位放牛仔。乡人还言之凿凿地说,龙归寺的牛仔王金身里,有他的骸骨,在寺中卜算吉凶,百验百灵,当地有句俗语叫“牛仔王直报”,形容事情确凿不移。
关于牛仔王的故事,在乡民中愈传愈多,愈传愈神。龙归寺供奉的“牛仔王菩萨”,法号游天得道大德禅师。每逢挨年近晚和四月初八牛仔王诞、七月十四盂兰盆节,寺里都会大吹大擂,耍狮拜神,颂庆升平。
在庆祝活动中,最热闹的是“抢花炮”。人们把牛仔王的神像用红带子系在花炮上,点燃花炮,把神像射向半空。花炮爆炸后,狂热、亢奋的人群便一拥而上,在四处弥漫的硝烟和纸屑中,争抢落下来的牛仔王神像,互相推撞,甚至有人跌倒被踩伤。抢到的,欢天喜地把神像迎回家中供奉,可以保佑一年家宅平安,人财两旺。到第二年牛仔王诞,这家人又把神像送回神庙,备齐三牲福物,酬谢神恩。然后再把神像用花炮送上天空,让人们再疯抢一回。年年如是,成了惯例。
据说有一年天大旱,某乡设坛祈雨,到龙归寺请出牛仔王金身,事后却把个假的送回来。假神像与真金身,状貌分毫不差,连寺僧也分辨不出。当晚,牛仔王托梦给龙归寺住持,说他的金身被人偷换了。住持问:“这事无凭无据,乡人必定矢口否认,如何是好?”牛仔王密授取回之法。第二天,龙归寺和尚把假神像抬到某乡,要他们把庙里的牛仔王神像抬出来,一起放在日头下晒。和尚说:“真神像是会出汗的,不出汗便是假的。”乡人哈哈大笑说:“晒便晒,不信木雕泥塑的神像会出汗。”不料晒了没多久,被偷换去的真神像果真涔涔汗出,把乡人惊得目瞪口呆。
然而,按官史的记载,龙归庵最初是供奉黄道人的,而龙归寺是赵梅南捐资兴建的。民间却为这些寺庙,附加了许多自己的想象与传说,而这些传说,即使在同一个县的不同地方,也有不同的内容,经过一代一代叙述者的演绎,不断掺入许多宗族文化、社会权利关系以及情感、偏见等集体记忆在其中。牛仔王的形象,在雍陌村与潮居里,便迥然相异,但其内涵却是相通的,都是褒扬勤劳,贬斥贪懒。除了有教化的作用外,龙归寺亦因这些传奇故事,吸引了不少随喜男女,增添了许多灯油香火,俨然一方灵刹。
在乡间有一种神秘之物,闻者无不色变,那就是“蛊”。《说文解字》解释:“蛊,腹中虫也。春秋传曰:皿虫为蛊。”由于南方湿热,很多奇难杂症流行,人们无法解释其病因,便归之于“蛊”的作怪。唐代著作《岭表录异》中,便有令人惊悚的记述:“岭表山川,盘郁结聚不易疏泄,故多岚雾作瘴。人感之,多病腹胀成蛊。俗传有萃百虫为蛊以毒人。盖湿热之地,毒虫生之,非第岭表之家性惨害也。”
在许多古书中,都有类似记载,称云南、广西、湖南等苗人地区,有专门养蛊、放蛊的人,近世学者一般认为这是汉人对苗人的歧视和恐惧心理所致,其实养蛊之人在香山也有,而且是汉人。养蛊的方法,是把毒蛇、蝎子、蜈蚣、蟾蜍等毒虫,用罐子养起来,利用它们的尸体、粪便,研制成毒粉。蛊的名称,五花八门,有风蛊、雨蛊、水蛊、蛇蛊等。施蛊的手法,亦千奇百怪,让人防不胜防,低级的放在饭菜酒肉之中,人吃了便“绞肠吐逆、十指皆黑、周身浮肿而死”;乡人都说,夜里看见有发光的物体快速飞行,那就是有人放蛊出来了,不知谁家要遭殃。放蛊手法高超的,举手投足之间,甚至一个眼神、一个手势,或者呼一口气,就能让对方中蛊。轻者大病一场,重者一命呜呼。
这些故事,真真假假,流传于乡间,经过不断添油加醋,变得愈来愈不可思议、耸人听闻。甚至有人专门写书,教人如何辨别养蛊之人,比如他们经常把手藏在衣底,或摸着头顶,因为手中捏着蛊毒,不敢轻易张开手掌;他们摸过的东西,会有一股腥气;他们的外貌,通常面黄肌瘦,两眼发赤,全身发痒,不时要乱抓乱挠,所以手臂上往往留下一道道青痕。更有一种骇人传闻:养了蛊的,一定要去害人,如果蛊主三年内不用蛊毒害人,那自己也会受蛊毒反噬而暴毙。
乾隆朝《香山县志》中写道:“药鬼者,愚民造蛊图利。取百虫置器中经年,视独存者能隐形与人为祸。”人们相信,被蛊害死的人,鬼魂便听命于蛊主,如同虎伥一般。所以养蛊人家,通常都很有钱,而且家里整洁精致,纤尘不染,连一点蛛网也没有,因为有鬼魂替他们打扫;被蛊害死的人,死后也会把自己的所有资财搬运到蛊主家。所以,对那些没来由变得干净整洁、资藉豪富的人,大家都会有所疑忌,觉得他们可以驱役鬼神,绝非善类,避之则吉。
愈是神秘离奇事物,乡人愈是深信不疑。有人得了不知名的疾患,便终日提心吊胆,怀疑是中了蛊毒,把自己吓个半死,到处求巫觋解药,那些蛊主更加肆无忌惮,弄些神奸鬼计,骗人钱财。元朝末年,巫蛊之术在香山盛行一时,有人因养蛊而发了大财,横行乡里,谁敢与他争拗,一句“信不信我让你死全家”,就把对方吓得面无人色。
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彭豫当香山县丞时,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决心加以扫荡。那些养蛊之人,自恃蛊术高明,可杀人于无形,并不把官府放在眼里,有人劝他们稍加收敛时,他们却冷笑说:“看谁怕谁?”
彭豫赫然大怒,立派缉捕公人,到城里最有名的几户养蛊人家中,也不问情由,舞起水火棍,把他们的坛坛罐罐,砸得落花纷飞一般,那些蛇虫鼠蚁,四处逃窜,瞬间被捣成肉酱烂泥。几个蛊人被五花大绑,押到县衙,加力行杖,打得肉绽皮开,然后套上死囚枷,投入监牢。这些人只能哭爹喊娘,也没见谁能够呼一口气,或用一个眼神,让彭豫中蛊死去。
彭豫字与志,江西泰和人,曾当过江西万安县训导。他办事斩钉截铁,极有担当。其时驻扎在香山的军队,只要看中哪些民膏腴田,便借口是荒废之田,据占自利,连郡县都不敢出面制止,但彭豫却单人匹马,闯入军营,直斥军中主帅:“将军想祸害香山百姓吗?有我在决不行。”他义正辞严,连手执兵符的将军,也莫谁何。彭豫把追回的田地,统统归还给百姓。此举为他在民间赢得了巨大的声誉。经过他的严厉打击,城里的蛊主闻风逃遁,只能在乡下悄悄活动,不敢靠近县城,城里养蛊的风气,扫地而尽。
除了蛊毒,香山还有一种叫胡蔓草的毒物,剧毒无比,又称“断肠草”,经常被歹徒用来杀人。这种毒草长在山上,开小黄花,看上去很平常,毫不起眼,但乾隆朝《香山县志》说,“一叶入口下咽,七窍流血,人无复生。”杀伤力异常骇人。由于草叶外貌太普通,一般人很难辨别,有些心肠歹毒的人,与别人结怨后,便暗中采胡蔓草的叶子煮水,只要骗对方饮一两口,便“肠断立毙”。甚至有人用胡蔓叶毒死亲朋好友,再诬陷别人。在县志中,便记载了一件骇人听闻的案件:“邑之逆民,有持胡蔓杀母以吓人也。”这类官司三天两头便出一宗,搞得乡间人人提心吊胆,官府也不胜其烦。
别的地方,小民见官如见阎王,但香山乡民性格粗犷,从来不怕见官,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打官司,比如谁家的鸡丢了,谁家的青苗被踩了,谁家田里的水多了,谁家田里的水少了,都要去告官。衙门里有老谋深算的师爷,为县尹度了一条妙计,凡是到县衙打官司的,一律要采几十株胡蔓草,与状纸一同递入,否则不予受理。
于是,那些要打官司有人,便汲汲忙忙上山,到处寻找胡蔓草。脑筋灵活的人立即有了赚钱的主意,每天到山上采集胡蔓草,专门卖给那些要打官司的人家。没过多久,山上的胡蔓草竟被抢挖一空,利用胡蔓草杀人的案件,也因此大幅减少。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香山人打官司之多。
千百年来,人们都一直坚信,所有天灾人祸,都是魔鬼妖精作怪。要消灾避祸,镇压地煞,也只有求诸神灵。因此,香山遍地都是神庙寺观,供奉着各路菩萨、佛祖、洪圣、天后、龙母、玄武大帝、太上老君、财帛星君、雷神、电母、风伯、伏波神、三界神和五花八门的大王、侯王、将军、元帅、先师、师爷、娘娘、夫人之类,井有井神,灶有灶神,树有树神,屎坑也有屎坑神,林林总总,简直满天神佛。有好事者数了一下,仅崖口村就有飞来禅院、大王宫、王巡府庙、文武庙、天后庙、武侯庙、财帛星君庙、北帝庙、瑶灵洞等大小十几座神庙。
如果问乡民,他们所供奉的这些神像,有什么来头?大多一问三不知。很可能,像大王公一样,最初不过是一截被海潮冲上岸的木头,只因形状奇异,或是上面有几个古怪的字迹,或是被人抛回海里,几天后又漂回来,人们便觉得必有鬼使神差。香山不少天后庙,最初都是人们在海里捞起的木头,以为是天后神像,便建庙供奉。这种情形,并非香山独有,整个珠江三角洲,都是如此。
天后即妈祖,相传她是福建莆田望族九牧林氏的后裔,精通岐黄,救人危厄,又会观测气象,预知翻风落雨,还可以“乘席渡海”,打救遇险的商船和渔船。乡民建庙祭祀,称她为天妃、天上圣母、娘妈,是渔民、海员、海上商旅共同信奉的海上神祇。渔民在出海前,一定要先拜过天后,求神明护航;平安回航之后,则要进香答谢天后的福佑。
在香山最有名的天后庙,是崖口的大湾庙。曾经有渔民在海上作业,遇上风暴,来不及返航,被狂风吹到不知名的海域去了。当时豪雨如注,四面不见陆地踪影,只有一片灰沉沉的怒涛,狂风掀起的巨浪,劈头盖脸打下来,像要把渔船彻底打成碎片。渔船好不容易顶过了一个浪头,像落水狗似地从浪谷中钻上来,但下一个巨浪,又滚滚而来。船上的人都认为,这回必死无疑了。大家除了躺在舱底,默默向天祷告,似乎已放弃了努力。
这时,在浑浑茫茫的黑暗前方,透过无边无际的狂风骤雨,忽然显现出一座古庙的轮廓。有渔民认得,大声叫喊:“大湾庙!那是大湾庙!天后娘娘显灵了!我们有救了!”于是大家重新爬起来,鼓起勇气,奋力把船朝那座大庙划去。风刮得更加凶猛了,船东倒西歪地前进着,大庙始终在前方引导,最终渔船平安返回岸边。
当渔民们摇摇晃晃地爬下船时,异口同声说,是天后娘娘救了他们。从此,大湾庙成了附近渔民最崇拜的神庙,一年四季,香火不断。这座天后庙,原来只是供奉天后圣母的,经过历朝历代的修葺、扩建,规模愈整愈大,和尚来了,道士也来了,各种仙道杂神都来了。后来更名为集益寺,建有大王殿、飞来禅院、瑶台洞府(八仙)、财神殿、观音阁、天后宫、霍肇元大老爷庙、星君府、元辰大殿、南海慈航十大殿堂。各路神祇共处一堂,同享人间香火,由此亦可一窥香山人的信仰特点。
这些神祇崇拜,在珠江三角洲,由来已久,有些得到官府加持,比如像洪圣王,经过历朝历代朝廷的加封,变成“南海广利洪圣大王”,再变成“南海广利洪圣昭顺威显王”了。正经的佛寺、道观、孔庙、城隍庙,也是官府承认的。但对供奉大量奇奇怪怪的杂神,官府历来都很反感,认为是愚妄无知的“淫祠”“淫祀”,迎神赛会更是奢侈浪费,空耗民财,亟应废除。明代初年,朝廷一度严禁举办诞会之类的活动。洪武年间颁布的《大明律》便明文规定:“凡军民装扮神像,鸣锣击鼓迎神赛会者,罪坐为首之人,杖一百;里甲知而不首者,各笞四十。其民间春秋二社,不在此限。”
然而,朝廷的规定,愈往南行,效力愈减,到了天高皇帝远的珠江三角洲,几同具文,人们依旧年年打醮,岁岁拜神。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作者:叶曙明,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把恶鬼赶走:香山人的民间信仰》https://www.gznf.net/column/108192.html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