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食国人在广州,谁是他们的后代?
蒲希密与普宁里
北宋与大食、波斯有密切的通商关系,每年远涉重洋,到广州经商的大食商人,不绝于途,携妻儿侨居于蕃坊者,不可胜数。中国人认为外国人(主要是穆斯林)大多姓“蒲”,因此对大食商人,多冠以“蒲”姓。
宋太祖开宝九年(976),大食国舶主、大商人蒲希密(Abu Hamld)第一次到中国,向朝廷进贡方物。宋太宗淳化四年(993),蒲希密载运大批香料及药物、珍宝,再赴广州,因老病不能至长安,托副酋长李亚勿把大量礼物送达开封,并上表太宗皇帝:
大食舶主臣蒲希密上言,众星垂象,回拱于北辰;百谷疏源,委输于东海。属有道之柔远,罄无外以宅心。伏惟皇帝陛下德合二仪,明齐七政,仁宥万国,光被四夷。赓歌洽击壤之民,重译走奉珍之贡。臣顾惟殊俗,景慕中区,早倾向日之心,颇郁朝天之愿。
昨在本国,曾得广州蕃长寄书招谕,令入京贡奉,盛称皇帝圣德,布宽大之泽,诏下广南,宠绥蕃商,阜通远物。臣遂乘海舶,爰率土毛,涉历龙王之宫,瞻望天帝之境,庶遵玄化,以慰宿心。今则虽届五羊之城,犹赊双凤之阙。自念衰老,病不能兴,遐想金门,心目俱断。今遇李亚勿来贡,谨备蕃锦药物附以上献。臣希密凡进象牙五十株,乳香千八百斤,宾铁七百斤,红丝吉贝一段,五色杂花蕃锦四段,白越诺二段,都爹一琉璃瓶,无名异一块,蔷薇水百瓶。
(《宋史》列传第二四九•外国六)
太宗诏赐蒲希密敕书、锦袍、银器、束帛等以答之。蒲希密在广州蕃坊一住数年不归,他的妻子让儿子蒲押陁黎来广州寻父。父子在蕃坊相见。宋真宗至道元年(995),蒲希密托儿子再次上书朝廷,并贡献白龙脑一百两,腽肭脐五十对,龙盐一银盒,眼药二十小琉璃瓶,白沙糖三琉璃瓮,千年枣、舶上五味子各六琉璃瓶,舶上褊桃一琉璃瓶,蔷薇水二十琉璃瓶,乳香山子一坐,蕃锦二段,驼毛褥面三段,白越诺三段。
这是大食国商人吗
蒲押陁黎被带到崇政殿拜见真宗皇帝,译者代他上奏:“父蒲希密因缘射利,泛舶至广州,迨今五稔未归。母令臣远来寻访,昉至广州见之。具言前岁蒙皇帝圣恩降敕书,赐以法锦袍、紫绫缠头、间涂金银凤瓶一对、绫绢二十疋。今令臣奉章来谢,以方物致贡。”(《宋史》列传第二四九·外国六),真宗赐以袭衣、冠带、被褥等物,还设宴招待。蒲押陁黎在开封延留数月才返回广州。真宗降诏答赐蒲希密与贡物等值的黄金。
蒲希密是定居广州的第一代穆斯林蕃客,以经营有道,富甲一方,父子先后与北宋三位皇帝打过交道,都取得圆满结果,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因此蒲希密在蕃客中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今光塔街普宁里,原名蒲宜人巷(意为姓蒲的夷人),为宋时蒲姓大食客商聚居之地,广州蒲姓人俨然奉蒲希密为居穗始祖。
蕃坊巨富辛押陀罗
辛押陀罗(Sheikh Abdullah),今译作谢赫阿布杜拉。谢赫在阿拉伯语中有“长老”“大首领”之意。辛押陀罗来自阿曼苏丹国,这是一个属于大食帝国(阿拉伯帝国)的小国,位于阿拉伯半岛东南部,濒临阿曼湾和阿拉伯海,古译作勿巡、瓮蛮。从唐代开始已与广州建立了贸易关系,蕃坊中的不少蕃客,就是来自阿曼,而辛押陀罗是其中之一。
辛押陀罗是在北宋时期到广州,定居蕃坊几十年,靠海上贸易致富,积累了数百万缗家财。官府委其为蕃长,负责招徕外商、协助贸易、征收关税、管理外侨等事务。辛押陀罗热心公益事业,熙宁元年(1068)广州知府张田徙郡学于国庆寺(今中山六路惠吉东路、惠吉西路地)之东,但学校还没建好就暴卒。有官员认为地方过于卑狭,准备停止工程。辛押陀闻讯落泪,慨然捐资,把未完成的斋宇建筑,一一建好,并购学田以资膏火,在学校内置别舍,接收蕃客和当地人的子弟入读。
熙宁五年(1072)四月,辛押陀罗以勿巡国进奉使的名义,再次向朝廷进贡真珠、通犀、龙脑、乳香、珊瑚、笔格、琉璃水精器、龙涎香、蔷薇水、五味子、千年枣、猛火油、白鹦鹉、越诺布、花蕊布、兜罗绵毯、锦襈和蕃花簟等物。他向神宗提出,准备辞去广州蕃长回国,并推荐了继任人选。当时经略使程师孟正在修筑广州西城,辛押陀罗主动表示愿意捐钱相助,筑城以保护蕃坊等商业区。
神宗批准辛押陀罗辞去蕃长之职,对于继任人选,可交由广州地方官府决定,但不同意他出钱修广州西城。临别时,神宗特赐白马一匹、鞍辔一副给辛押陀罗,封他为归德将军,制敕由苏轼起草:
敕具官辛押陀罗。天日之光,下被草木。虽在幽远,靡不照临。以尔尝诣阙庭,躬陈珍幣,开导种落,岁致梯航,愿自比于内臣,得均被于霖泽,祗服新宠,益思尽忠,可。
(载《苏轼文集》卷三十九)
不幸,辛押陀罗回国后,竟被阿曼的国王所杀,家产由他生前收养的养子继承。后来,养子派了两个人到京师做生意,有广州商人向户部告发,称辛押陁罗者居广州数十年,家赀数百万缗,近年返国,被国主所杀。辛押陁罗并无亲生子女在世,虽有一养子,其实是童奴,因此属户绝财产,不能由此养子继承。
其时苏轼的弟弟苏辙任签书应天府判官,他把广州商人传来讯问:“辛押陀罗在蕃国死,有没有正式报告广州?”商人答称:只是传闻,没有确报。苏辙又问:“辛押陀罗的养子所生父母、所养父母有在世者吗?”商人答称没有。苏辙再问:“法告户绝,必须在本州县,你何故告于户部?”商人答称:因天下财富皆由户部掌管。苏辙指出:“你告的三条都违法了。你若承认这三条违法,还可免你受罚。”但户部官员仍有疑问,苏辙解释:“那人来告的,都是法律不允许的。他之所以要到户部来告而不去广州告,是因为他知道这事行不通,无非想假户部来压广州。”苏辙运用户绝继承法,保护了辛押陀罗养子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后来,苏辙把这段故事,写进了《龙川略志》一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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